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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兰成长案”七被告受审

[日期:2007-05-17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  本报讯 《中国贸易报》聘用人员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被打致死一案,昨天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被告人侯振润、郑文平、武强等6人因故意伤害罪、被告人郑贵因窝藏罪当庭受审。

  兰成长的母亲、妻子及两个女儿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状,请求法院

依法判令7名被告人承担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抚养费等共计38万元。

  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侯振润在大同市浑源县大仁庄乡西王铺村私开煤矿。2007年1月10日上午,被告侯振润与武强、康全明(另案处理)在大同市一饭店吃饭时,接到一雇员电话,说有记者在水沟村道班房要见他。侯振润便让武强找几个人一同回到浑源县。武强遂给郑文平打电话,让其找几个人帮侯振润“办事”,郑文平又联络到马利、李志宏、高波等人。下午4时许侯振润见到了《中国贸易报》山西记者站聘用的工作人员常汉文、兰成长,侯振润见常汉兰的证件上没有“国家新闻出版总署”的印章,认为常、兰二人是假记者,便同郑文平、武强、康全明、马利、李志宏、高波用电烙铁、啤酒瓶、凳子等对常、兰二人进行殴打。

  《山西晚报》供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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