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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佰家”老总被诉“拒不执行”

[日期:2007-05-17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  本报讯(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肖宁)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学勇,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及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日前被起诉至海淀法院。

  涉嫌指使餐厅员工作伪证33岁的董学勇是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同时也是北京庄鼎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。

  据检察机关指控

,2005年6月7日20时许,在海淀区双安商场东侧庄鼎臣餐厅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,该餐厅两名保安员将顾客李先生、王先生打伤。

  指控称,作为公司董事长,董学勇在明知自己保安打伤顾客的情况下,指使餐厅经理洪文俊、张建英以及领班陈雪勤(均另案处理)向公安机关作证说是客人之间互殴致伤,隐瞒事实真相,导致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逃匿。

  隐匿资产致33件判决无法执行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间,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拖欠大量业主房租和购房款,被海淀法院、朝阳法院等多家法院判决赔付。董学勇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,在公司有能力执行判决情况下,隐藏、转移该公司的车辆,并更换手机藏匿,使用假名“薛勇”注册经营其他公司。致使33件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,涉及标的额人民币146.74万元。

  2006年3月15日,董学勇被警方控制。

  检察机关认为,董学勇指使他人作伪证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伪证罪。作为执行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隐藏、转移公司财产,致使大量生效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,造成特别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故提起公诉,提请法院依法判处。

  目前,此案正在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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