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:#EDF0F5 #FAFBE6 #FFF2E2 #FDE6E0 #F3FFE1 #DAFAF3 #EAEAEF 默认  
阅读内容

谩骂邻居构成名誉侵权

[日期:2007-08-23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  上海王氏夫妇与陈老太所居住的房屋毗邻。去年3月31日,王氏夫妇发现其居住的房屋西侧外墙被人用红色染料污染,即怀疑是陈老太所为。王氏夫妇向当地派出所报案。之后的数天内,王氏夫妇对陈老太进行长时间谩骂,双方之间的争吵加剧,陈老太房屋的窗户及石棉瓦被王氏夫妇扔砖块砸坏。

  事后,经派出所调解达成

协议后,王氏夫妇自愿赔偿陈老太已损的玻璃窗和石棉瓦并负责修复。同年9月,陈老太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。

  法院认为,王氏夫妇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,无端猜疑陈老太污染其墙面,并在数天内多次与陈老太发生争吵,对陈老太进行长时间的谩骂,在一定范围内对陈老太的人格造成影响,已构成对陈老太名誉权的侵害。

  近日,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王氏夫妇应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陈老太精神抚慰金500元。(《上海法治报》8.6)

阅读:
录入:admin

推荐 】 【 打印
本文评论       全部评论
发表评论
  • 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  •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  •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  •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
  •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

点评: 字数
姓名:
内容查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