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2007年,弥勒地税收入任务形势严峻,但该局仍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, 1至8月共办理减免税收2007.16万元,使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全面享受了优惠政策的实惠。减免的税种中:企业所得税1,588.2万元,营业税339.17万元,其他各税及附加19.79万元。各项减免情况: 一是减免8户福利企业的所得税679.6万元;二是减免1户利用“三废”生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所得税46万元;三是减征16户延续户和1户新增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所得税829万元;四是减免1户企业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的所得税33.6万元;五是减免4户企业、214户个体户(其中新办82户)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税收191万元;六是减免居住满两年的142个普通住房交易的税收117.90万元;七是备案减免税收110.06万元。 另外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13号和云地税〔2003〕125号文,对符合规定的3户企业的资产损失78.5万元,进行了所得税税前扣除,确保了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。(杨云鹏) |



